活性石灰回轉窯設備介紹
活性石灰回轉窯是回轉窯的一種,也稱作石灰窯或氧化鋁窯,它是煅燒活性石灰的主要設備,該設備由筒體、支承裝置、帶液壓擋輪支承裝置、傳動裝置、潤滑裝置、窯尾密封裝置等部件組成,活性石灰窯具有結構簡單、運轉可靠、生產過程便于自動控制。
石灰回轉窯種類
1、按燃料分有混燒窯和氣燒窯。
混燒窯即燒固體燃料,焦炭、焦粉、煤等。氣燒窯包括燒高爐煤氣,焦爐煤氣,電石尾氣,發生爐煤氣,天然氣等。
活性石灰回轉窯性能特點
1、結構先進,低壓損的豎式預熱器能有效提高預熱效果,經預熱后的石灰石入窯分解率可達20-25%,并可直接利用10-15mm細粒級石灰石;
2、可靠的回轉窯兩端組合式鱗片密封。使漏風系數小于10%使用復合型耐火材料,以減少輻射熱損失;
3、填充式、可分區通風的圓形或方形豎式冷卻器,使出冷卻器的石灰溫度為800C+環境溫度,便于輸送、儲存,并可將入窯二次空氣預熱到7000C以上,減少了運動部件和特殊材料。
活性石灰回轉窯技術參數
活性石灰回轉窯結構組成與使用說明
石灰回轉窯由窯頭罩、窯頭密封、筒體、托輪裝置、傳動裝置、輪帶、托擋輪裝置、窯尾密封等組成。采用可靠的回轉窯兩端組合式鱗片密封,使漏風系數小于10%;窯內襯使用復合型耐火材料,以減少輻射熱損失;充分利用余熱,可將入窯二次空氣預熱到700℃以上,節省能源消耗。
石灰回轉窯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回轉窯的規格應根據對燒成系統產量的要求,結合原、燃料條件以及預熱器、分解爐、冷卻機的配置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。
2、預熱器窯及預分解窯的長徑比(L/D)宜取11-16。
3、預熱器窯及預分解窯的斜度應為3.5%-4%;較高轉速:預分解窯宜為3.0-3.5r/min,預熱器窯宜為2.0-2.5r/min;調速范圍1:10。
4、回轉窯燒成帶筒體的冷卻宜采用強制風冷。
5、回轉窯燒成帶應有筒體溫度的檢測措施。
6、回轉窯的主電機宜采用無級變速電動機,并需設置輔助傳動,輔助傳動應有備用電源。
石灰回轉窯布置要求:
1、回轉窯中心高度,宜根據熟料冷卻機的型式及布置確定。
2、回轉窯基礎墩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回轉窯的安裝尺寸應一律以冷窯為依據;
2)基礎墩之間的水平距離,應根據熱膨脹后的尺寸確定;
3)窯筒體軸向熱膨脹計算,應以設在傳動裝置附近帶擋輪的輪帶中心為基準點,向兩端膨脹;
4)基礎面的斜度應與窯筒體斜度相等,基礎孔應垂直于基礎面。
3、當設有兩臺以上回轉窯時,兩窯中心距的確定應符合下列原則:
1)滿足窯頭和窯尾設備的布置要求;
2)要便于設備操作和檢修;
3)結合控制室的合理位置。
活性石灰回轉窯工作原理
煤粉(天然氣)在窯內燃燒產生熱量,熱量通過氣體傳導或者輻射對物料進行加熱,同時隨著窯體按照設計的斜度和轉速不停轉動,原料也在窯內周期性的翻滾前進,從而把原料由進料端輸送到出料端,同時保證在原料通過回轉窯的時間內將其煅燒為合格熟料,達到高產、低消耗的目的。